学校印章办事流程
发布时间:2024-11-22 浏览次数:
一、情况介绍
网上办事大厅《学校印章申请》系统自2021年12月10日上线运行以来,实现了审核环节自动流转和审批进度实时提醒功能,极大提升流转效率和用户使用感。
二、申请流程
①非科研类
由项目负责人起草,根据项目内容选择是否需法律审查和相应的职能部门(即用印材料审批部门),单位负责人审核完毕后,系统自动移交职能部门信息员,由信息员判断是否提交职能部门领导审核、相关单位会签及主管校领导审核,并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用印授权书,书记/校长审核需联系秘书办理,最后至学校办公室公章管理员处盖章归档(电子章可直接在审批表页面下载)。
②科研类
由项目负责人起草,根据项目内容勾选对应的业务类别,单位负责人、科研部经办人和科研部主管部长为固定人员,环节之间自动流转,法律审查和相关单位会签由科研部经办人判断提交,若申请人勾选校长签字章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需科研副校长审批,其他印章类别根据校印授权只需科研部主管部长审批,最后至学校办公室公章管理员处盖章归档(电子章可直接在审批表页面下载)。
三、注意事项
①线下用印时,用印材料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,否则不予加盖印章,作废弃处理,需重新提交用印申请。
②线下用印时,必须携带现场用印办理人校园卡至公章管理部门。
③与科研项目相关的用印申请应选择“学校印章(科研类)”,否则无法完成用印审批。
④信息员判断该项目内容是否为本单位审批,再根据需要在表单上一次性完成审核人员的选择,系统将根据设定顺序依次或同时提交,信息员无需反复操作。非校印使用范围内的申请,信息员请勿提交下一步审核。
⑤电子章的申请和审批与非电子章完全相同,流程环节结束后,申请人直接在页面单下载已盖章材料即可,相关使用说明已上传至用印申请首页。
如有疑问请咨询:综合室 龚老师88879217